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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2017-11-9 15:32| 发布者: L_ean| 查看: 22739| 评论: 0

8日,从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获悉,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确定。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进行。

报名时间节点

19日前,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填写相应表格,通过后,参加身份证信息采集,并缴纳考试费。

21日8时至2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首次登录须修改系统默认登录密码,考生要牢记密码并妥善保管。

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否则会影响申报或报考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后果由考生自负。

26日8时至12月5日17时,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六类考生需报名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参加高职单招、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九类人员不能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考生;

已在外省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现役军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在父母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鉴于新的居住证制度实施较短,对高考报名前无法及时办理居住证的,考生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办理登记凭证》参加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具备条件

武强、饶阳、武邑、阜城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武强、饶阳、武邑、阜城、故城、枣强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如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注意事项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要求进行申请,否则将不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不在报名时进行申请,但须于4月30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民警或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按照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登记;经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登记。

我省对考生兼报的规定

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与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两者不能兼报。

详情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衡水市教育考试信息网或“衡水招生考试”官方微信了解。

衡水晚报记者 张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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